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的决策,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于10月18日发布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这项政策旨在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通过回购和增持股票来稳定市场,提振信心。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一年,可展期。
国家开发银行等21家金融机构将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决定是否发放贷款,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这些机构需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符合要求的贷款,央行将按本金全额提供再贷款。此外,还设立了信息沟通机制,以加强监管和管理。此政策为阶段性安排,未在支持范围内的金融机构仍需遵守现行监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