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控股子公司康铭盛因财务造假受到严厉处罚。近日,深圳证监局对康铭盛相关责任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ST长方及公司相关责任人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康铭盛执行董事李迪初等三人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并拟对*ST长方及其多名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金额从100万元到500万元不等。
康铭盛与*ST长方的纠纷始于2015年的一次收购。当时*ST长方通过现金和股份购买了康铭盛60%股权,随后又在2017年进一步增持至95.7454%。然而,由于康铭盛未能完成业绩承诺,双方产生分歧并诉诸法律。2022年4月,康铭盛自查发现存在未入账销售返利约1.68亿元,导致*ST长方年报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报告。此后,双方展开了控制权争夺战,甚至发生堵门、报警等激烈冲突。2022年7月,警方在深圳康铭盛厂区外截获一整车会计凭证,另有两车去向不明。同年11月,公安部门在江西康铭盛厂区起获了被掩埋的377箱会计原始凭证资料。
深圳证监局调查发现,李迪初等人销毁、隐匿检查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提供虚假材料,手段粗暴且性质恶劣。因此,深圳证监局对李迪初、彭立新、廖聪奇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此外,康铭盛在2020年和2021年通过少记销售返利等方式虚增利润和应收账款,导致*ST长方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深圳证监局拟对*ST长方及相关责任人处以不同额度的罚款,并对李迪初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尽管如此,*ST长方表示,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